海关总署: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 2.06 万亿元,增长 6.4%


IT之家 10 月 13 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 2025 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谈到了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最新情况。

IT之家从国新办官网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 1.37 万亿元,同比增长了 10.3%,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 6.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 0.4 个百分点。其中,出口 1.09 万亿元,增长 11.6%;进口是 2811.8 亿元,增长 5.5%。

跨境电商作为贸易的新业态,极大便利了国内外的消费者,从出口的主要商品看,主要是服饰鞋包及珠宝配饰、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用办公电器及配件,进口的商品主要是美妆及洗护用品、食品生鲜、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我国“跨境电商 + 产业带”发展成效明显,主要消费市场与进口目的地也高度相关,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及河南,进口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

关于跨境电商最新的进出口情况,目前还是初步的测算数据,供您参考。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 2.06 万亿元,增长 6.4%。其中,出口约 1.63 万亿元,增长 6.6%;进口约 4255.4 亿元,增长 5.9%。

吕大良表示,近年来,海关不断深化改革,出台一系列创新措施,助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我们开展了“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简化企业出口申报手续,积极支持“跨境电商 + 中欧班列”等物流模式创新,提升了物流效率、节约了企业成本。我们还优化税款支付模式,推出了税款电子支付,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在线完成缴税,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我们不断深化与跨境电商企业的关企协同共治,强化与企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将海关的监管要求嵌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实现了“顺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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