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 01:18:41
近日,潮新闻发布一篇《切莫以“黑公关”污名化公众安全关切 》文章,指出了一些企业在遇到安全隐患和质疑时,要注意避免把正常批评与黑公关混为一谈,不要偷换概念,以黑公关为名,转移公众对产品问题的关切。
事实上,不止制造业,近年来食品、日用品等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负面事件频发,从食品安全问题中的过期原料、非法添加,到日用品领域的质量不达标、虚假宣传等,每一次负面事件曝光后,公众出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都会对企业提出关于安全问题的追问,这本是正常的社会监督过程,也是促使企业规范自身行为、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动力。
然而,一些企业面对公众的合理质疑和正当舆论监督,不仅没有积极回应问题、查找自身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反而选择滥用投诉权利,试图通过投诉相关质疑声音、删除负面评论等方式,压制正当舆论,以此逃避社会监督。
最近,一位律师也发文进一步揭露了部分企业滥用投诉机制的不当行为。该律师表示:“某公司滥用投诉机制,恶意举报委托人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合法视频,严重侵犯其言论自由、网络作品传播权、舆论监督权之事宜。”
同时,该律师还指出:“针对某公司的恶意举报行为,直接导致了委托人的合法视频被不当下架,这一行为严重侵害《宪法》第三十五条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权,亦违反《著作权法》关于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规定。该行为不仅损害委托人作为内容创作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对公共舆论环境的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律师的这番表述,清晰地指出了企业滥用投诉机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也让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企业这种逃避监督的行为,不仅站不住脚,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与舆论格局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理应正确看待公众的监督与质疑,将其视为自身改进与发展的契机,而非对立面。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才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正道。同时,也应加强对企业投诉行为的监管,规范投诉机制的运行,防止企业滥用投诉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透明的市场与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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