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0日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2030年、2035年新能源消纳调控工作目标。
其中,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了诸多创新举措,例如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逐步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等。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新能源消纳工作主要聚焦于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随着新能源开发模式日益多元,《指导意见》提出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进一步明确分类施策要求。
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也是一大创新举措。《指导意见》提出,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打造“灵活负荷”。支持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实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加强新能源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布局及优化运行,推动算力设施绿色发展。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鼓励就地就近消纳的同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也在加快。按照部署,积极推进流域龙头水库电站建设和水电扩机增容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稳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模。充分利用区域间、省间调节资源和新能源出力互补特性,合理布局灵活互济电网工程。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加快打造适应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新型配电系统。
华泰证券表示,看好未来我国电气化率的稳步提升,其将与电网改造升级和新型储能体系建设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格局,共同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入加速期。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也进一步优化。《指导意见》在五年电力规划中以分档利用率目标引导各地区协调开展新能源规划布局及配套电网、调节能力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科学开展本地区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制定及未来3年展望工作,根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统筹确定年度并网新能源(含分布式新能源)新增开发规模,实现新能源“保质”“保量”发展。
“考虑到新能源全面入市后,仅靠新能源利用率指标不能全面完整准确评估新能源消纳效果,提出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逐步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上述负责人表示,为加强监测,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建立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新能源利用率显著下滑或未完成利用率目标的地区要科学论证新能源新增并网规模。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推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工作,后续将针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方向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有关举措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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