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27,证券简称:蓝特光学)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资不超过 10.546 亿元,用于 AR 光学产品产业化、玻璃非球面透镜产能提升等核心业务布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云明将参与认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发行方案核心要点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其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云明。徐云明拟以不超过 5000 万元现金认购,不参与询价但接受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一致。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1.217 亿股(含本数),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限售期方面,徐云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同等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发行完成后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聚焦四大核心方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46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投入以下项目:

AR 光学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 5.005 亿元,用于扩大 AR 领域产品批量化生产与交付能力,推进技术成果转化;
玻璃非球面透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投资 2.418 亿元,通过优化生产布局、购置先进设备,扩充核心产品产能;
微纳光学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 1.223 亿元,提升晶圆级微透镜阵列量产能力,加强半导体相关工艺研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 1.9 亿元,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股份比例共享。
发行背景契合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市场机遇的重要举措。当前 AR 产业步入高速增长期,2018-2024 年全球 AR 头显出货量年复合增长率达 8.3%,预计 2030 年全球 AR 眼镜出货量将达 3210 万台,光波导作为主流光学方案,带动相关光学元器件需求持续释放。
玻璃非球面透镜凭借高折射率、高稳定性等优势,在消费电子、光通信、车载等领域应用广泛,伴随下游市场稳步增长,相关需求持续提升。同时,半导体工艺与光学技术加速融合,晶圆级工艺推动微纳光学元器件向高性能、低成本方向发展,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表示,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将有效扩大核心产品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与盈利能力,助力公司在精密光学元器件领域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风险提示需关注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审批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发行可能存在募集资金不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募投项目实施后也面临产能消化、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风险。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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