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00,证券简称:凌云光)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 号),其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正式同意。

根据批复文件内容,主要明确以下事项:一是同意凌云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是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是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四是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若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202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46,000,00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528.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 JAI 100% 股权。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SINGPHOTONICS SMART VISION PTE. LTD.,以现金形式先收购 JAI 99.95% 股权(含 4.38% 库存股),再于交割前后收购或强制赎回少数股东持有的剩余 0.05% 股权,交易对价预计 1.03 亿欧元。
预案显示,JAI A/S 成立于 1971 年 6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丹麦 Valby Torvegade 17, 1. 2500 Valby Denmark,主营业务为工业面阵扫描相机、线阵扫描相机及分光棱镜式相机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覆盖半导体、消费电子、汽车、食品分拣、生物制药等领域,在欧美日韩等高端市场具备良好口碑。
JAI 在工业相机领域拥有 50 余年技术积淀,收购后可与公司在技术(AI 算法 + 精密成像)、产品(完善视觉器件矩阵)、市场(国内 + 海外)、供应链等方面形成协同,巩固公司机器视觉行业领先地位;借助 JAI 技术,公司可增强核心器件自主可控能力,打破国外技术垄断,降低研发成本;依托 JAI 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及客户资源,公司可提升欧美日韩等市场的拓展能力,加速业务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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