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遭生父继母虐待离世,悲剧为何没能被阻止|新京报快评


▲14岁少年被曝遭生父继母长期虐待离世,官方通报:父亲张某投案自首,继母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警方控制。图/齐鲁晚报视频号

据齐鲁晚报报道,1月21日,有媒体发表有关“14岁少年遭生父继母长期虐待离世”报道。当晚,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称,被害人张某的父亲已于案发后投案自首,1月20日张某死亡原因鉴定报告出来后,结合前期侦查,发现其继母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报道,被害人父亲将其从奶奶身边接走“亲自抚养”的时间是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10月死亡,被害人与父亲、继母一起生活有4年多时间。

这4年,孩子过着怎样的生活?报道中提到,警方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14岁身高仅1.4米,身体存在肝坏死、肺出血、脑出血等多处损伤,身体机能已达到败血症状态,死亡时还穿着尿不湿”。如此非人遭遇,让人心痛不已。

孩子的生父、继母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司法机关会有公断,但对他们的处罚再重,孩子的生命也无可挽回。

事实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作了全方位规定,如果相关规定能够落实到位,即便孩子碰上本案中这样的“蛇蝎父母”,悲剧仍可避免。

首先要问的是:这些年,孩子的亲生母亲做了什么?

报道援引孩子姑姑的说法,“孩子半岁的时候,他妈妈就走了,之后再没有回来看过孩子一眼。”母亲是离婚后走的,还是没离婚就走了,具体细节目前还没有报道呈现,但无论事实如何,对于悲剧的发生,这位母亲是有责任的。

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否离婚,这位母亲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仍应履行抚养、保护孩子的责任。如果她能负起一个母亲的责任,不时探望孩子,就虐待事实与生父、继母交涉,向有关部门控告,或者依法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长达数年的虐待不可能发生。

接下来要问的是:长达4年的虐待,为何未得到制止?是外界对此一无所知吗?

报道称,有一天,孩子挨打后跑到姑姑家,“我让孩子去洗澡,褪去衣服的那一刻,孩子身上的伤痕让我惊呆了,愤怒和心疼瞬间涌上心头。”可见,对于孩子被虐待,孩子的姑姑是知情的。

另据媒体报道,孩子的姑姑多次找到弟弟(孩子生父)提出由她抚养孩子,却遭到拒绝。在此情况下,孩子的姑姑其实可以走法律途径,将虐待事实告知相关个人(比如孩子奶奶)和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由其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

我们当然不能苛责姑姑没有尽力救助孩子,当事人的具体处境外界也无从得知,只是,我们从心底里希望,如果亲人能够再多上心一些,多争取一些,那男孩的结局可能就不至于此。

还要问的是:这么多年,学校、老师对孩子困境没有丝毫察觉?

孩子长期被虐待,脸上带伤是常有的事情。根据报道,姑姑发现孩子被虐待,始于上下学路上的一次偶遇,“当时其脸上有明显的瘀青”。

除了外伤,长期遭受虐待,孩子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也有异于其他同学。长达数年,教书育人的学校、老师难道没有丝毫察觉?

还想说说社区。孩子长期遭受虐待,社区对此浑然不知,说不过去。及时掌握并更新辖区未成年人群体基本信息,是社区的工作职责,也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不可或缺的一环。

所以,复盘这起悲剧,如果孩子的母亲能够负起责任,如果虐待孩子的行为能早些为外界知晓并得到制止,如果学校、老师能多一些观察和警觉,或者孩子所在社区在巡查时发现问题,强制报告,悲剧应能避免。可惜,这些都是“如果”。

最后,有些不忍提醒的是,14岁的孩子,其实可以为自己发声了,但其所处的环境,以及由此造成的心理障碍可能阻碍了他。这也提醒,家庭、学校、老师都有责任告诉孩子:受到伤害一定要说出来。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编辑 / 迟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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