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裴剑飞)2月3日夜间,西城交通支队西四大队的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驾违法夜查。多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为酒后骑行非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批评警告,也有一名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达到了血液酒精80mg/100ml的“醉驾处罚”标准,被处50元罚款。
“想着距离家不远,就骑车回去了,我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对于骑电动自行车也不能喝酒这件事,确实之前不了解。”在平安里附近一处夜查点,一名电动车骑行者吹亮了交警手中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随后,经过进一步检测,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的血液酒精为51mg/100ml。
平安里附近一处夜查点位,执勤交警对一位骑行电动车的外卖小哥进行酒测。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摄虽然这名骑行者的酒测数值没有达到“酒醉”的处罚标准,但现场交警还是按照规定对他进行了登记和批评教育,并叮嘱他先把车放在路边安全处,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回家。“喝了酒骑电动自行车反应会变慢,极容易发生危险,以后一定要注意,特别是年底了,聚餐比较多,也要多向身边的朋友宣传,大家互相提醒。”西城交通支队西四大队警长梁爽向这名骑行者提醒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西城交通支队西四大队警长梁爽告诉记者,酒后驾车危害很大,酒精会麻痹中枢神经系统,导致人的视力、判断力、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严重下降,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变差,在突然出现的行人、车辆或障碍物等紧急情况时,无法做出及时制动和正确避让。骑行电动自行车更需要一定的平衡技巧来操控,而且车辆对骑行人几乎没有保护。饮酒后,人的平衡感会失调,增加了操作失误、自行摔倒或撞上固定物的风险。

一位市民饮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回家,被交警查到,由于未及“醉酒”处罚标准,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违法带人的行为也进行了处罚。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摄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7月份开始,北京市就启动了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灯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查处整治的基础上,对骑车拍照、多人并排骑行、追逐竞驶、人行道骑行、酒后骑行等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持续严查严管。
在夜查机动车辆酒驾违法的同时,北京交管部门也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也纳入了筛查范围,及时消除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此外,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守法骑行、佩戴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管部门表示,临近春节,聚餐聚会活动增多。为守护市民出行安全,交管部门将采取机动灵活的夜查模式,每天“不定时、不定点”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同时充分总结和提炼查酒经验做法,科学设置引导标识、发光警示等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在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同时,结合春运期间交通运行特点和违法行为集中的时间、区域,进一步加大白天路面违法行为管理力度,重点围绕交通场站、大型商圈等区域,重点查处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渣土车有组织涉牌违法、非机动车闯灯逆行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化解各类突出风险隐患,压减防范交通事故,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编辑 张树婧
<!-- 非定向300*250按钮 17/09 wenjing begin -->
<!-- 非定向300*250按钮 end -->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