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邓善雯 陈钰涵报道 2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健全工作保障机制5个方面。《意见》将于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十个严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意见》明确针对公办民办普高招生提出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设立为中考加分项目等。
全学段全年级禁止“掐尖”招收插班生
《意见》在强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对非起始年级的招生管理。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加强非起始年级入学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掐尖”招收插班生。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方面,《意见》指出要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
民办学校招生方面,《意见》提到要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
《意见》表示,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随迁子女方面,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应坚持“全覆盖、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普通高中应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
严禁以各类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其中规定,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 非定向300*250按钮 17/09 wenjing begin -->
<!-- 非定向300*250按钮 end -->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