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纸面维保”,“纸”终究包不住祸 | 新京报快评


▲工作人员使用设备检修电梯。图/IC photo▲工作人员使用设备检修电梯。图/IC photo

虽有电梯维保记录,但监控中却空无一人?

据报道,云南昆明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该县财富中心6台电梯存在“纸面维保”问题:半年维护保养记录显示维保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经执法人员现场调取监控查看,当日未发现维保人员现场作业画面。

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轻则惊心动魄,重则致人死伤。电梯安全保障需要“三分造七分养”,这是一个基本常识,表明了定期维护保养的重要性。然而,石林县财富中心6台电梯竟然出现“假维保”现象,这无疑给电梯安全埋下隐患。当地监管部门发现维保造假,并依法处罚4万元,具有警示意义。

为确保电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都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有关部门还制定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无论是石林县财富中心,还是电梯签约维保单位,或是相关电梯公司,都应该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维保责任。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相关企业用“纸面维保”欺上瞒下。

而且,这种现象并非孤例,曾有媒体报道,不少人反映自家小区电梯维保存在以修代保、走过场、记录造假等问题。每一种维保造假行为,无疑都是在给电梯安全“埋雷”。

要想遏制“纸面维保”等维保乱象,既有赖于电梯日常使用者发现造假的蛛丝马迹,更需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比对维保记录和监控录像等方式,发现造假行为。对“只见纪录不见人”的“纸面维保”,要依法严惩。

只有事前加强监督和处罚,才能避免发生电梯事故和造成生命健康损失。单就罚款而言,法律规定,对电梯违规维保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处罚过于“温柔”,无异于纵容维保造假。

对于每一起电梯事故,都要深入倒查维保环节有没有造假,一旦涉嫌造假,都要严厉追责。每一张罚单或每一次追责都是警示,让相关企业不敢造假。

撰稿 / 冯海宁(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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