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年来,“背债人”话题屡次登山网络热搜,引发网民关注。“背债人”,是为获取高额收益,以长期负债、成为失信人员、刑事犯罪为代价,经过身份包装,专门替他人承担债务或配合他人实施骗取银行贷款、诈骗类违法犯罪等行为的人。但是,其中一部分群众并非有意违法犯罪,而是因为种种原因被裹挟其中。5月13日,在湖北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李黎分享了一起“背债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11月,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经查,自2024年6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李某、董某杰等人为首的团伙,利用多地银行推出的个人信用便捷贷款通道,在全国多地招募征信无异常、无贷款资质的普通人进行虚假身份包装和话术培训,通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证明文件,虚构优质贷款资质,让他们充当“背债人”向多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
同时,该团伙还伙同全国多地中介团伙,互相介绍“背债人”办理贷款,形成前端资质包装、中端贷款办理、后端变现抽成的专业化“黑灰产”链条。该案涉及被侵害金融机构30余家,涉及“背债人”137名。
目前,李某、董某杰等人已被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金融机构本金损失。
李黎说,该案中,不法分子专职物色认知能力较低或有急切用款需求的人员作为“背债人”,“背债人”帮助贷款成功后仅获得小额报酬。
李黎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记“两个不可信”:一,凡是要求你提供身份证明进行贷款,并承诺“贷款不用还”,还向你支付报酬的,都不可信,切莫提供个人资料给任何人;二,网络平台上的各类低息、无息贷款广告背后往往藏着背债陷阱,凡是宣传“低息秒批贷款”“内部渠道征信修复”“全额退保”、靠“内部关系”“专业操作”进行贷款的,都不可信,一定不要点击相关链接,更不能在上面注册、提交个人资料,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警民同心、共治共管,坚决铲除金融“黑灰产”滋生土壤。
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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