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未完整披露公司控制权结构、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代持情况、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等违规问题。
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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