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青早期作品”是真是假,不能靠双方自说自话 |新京报快评


▲这幅作品究竟是陈丹青早期作品,还是博主大一时画的,引发了争议。图/齐鲁晚报视频截图▲这幅作品究竟是陈丹青早期作品,还是博主大一时画的,引发了争议。图/齐鲁晚报视频截图

近日,一幅“真假陈丹青早期作品”引发关注。据红星新闻报道,在陈丹青视频评论区,有用户称自己收藏了陈丹青早年的油画作品并配图,又称花费了15万元购买。

然而,这幅作品却被网友认领为自己的课堂作业。百万粉丝博主“想想工作室”发布视频,工作室成员洪健翔提出,这幅画是自己在大一时画的,并出示了教学检查时的画作照片、自己创作时的照片等,这也迅速引发网民关注。

现在双方围绕这幅作品的真伪展开了质证。一方晒出了所谓自己当年的照片,并称不可能出现两幅画作“恰巧静物摆放一致导致相似”的情况,至于签名则是因为有社会上的人拿走画作后签上老师的名字;但买方对此却不认可,坚称做过了专业鉴定,并反驳说签名不是后续签的,因为色彩和整个画面是同时期的,等等。

目前双方都是自说自话,作为围观者其实也颇难断个是非。艺术品鉴赏是个相当专业的领域,仅仅从网络信息出发,想要从画面纹理、纸张细节、用笔角度等判断真伪,确实不容易。

在这个背景下,双方也不妨就此进一步质证,拿出更加翔实的证据,包括作品的卖出方、鉴定机构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艺术品真伪不只是私人之间的买卖纠纷,也关系到相当大的公共利益。

围绕艺术品的争议,一旦进入公众视野,就牵涉到艺术的诚信、市场交易的公正,以及公众对文化价值的信任感。如果假画、错签泛滥,不仅让收藏者蒙受损失,也会让真正的艺术创作被淹没,破坏艺术评价体系,甚至动摇人们对文化市场的信任。

所以,这件事分出个是非黑白也是应当的,何况这件作品也并非年代久远、追溯困难的文物,当事人俱在,按道理不至于是笔糊涂账。

另外考虑到争议双方各自的利益关涉,“打假者”可能有炫人眼目、抬高身价的可能,收藏者也可能有作品保值、避免损失的意图,那么由相关方面牵头,组成一个中立的机构介入,或许是化解争议、厘清真伪的最稳妥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艺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由于专业门槛高,缺乏客观标准,真伪鉴定带有主观因素,流转链条难以追溯等,往往很容易引发争议。

就在前几日,深圳一家公司发文称,从某机构购买的名家书画、瓷器作品中有7件被鉴定为赝品,其中一幅齐白石《荷花翠鸟》图被法院判令退款退货并赔偿资金占用费;该机构则回应在拍卖预展及购买前自行邀请了专家鉴定且无异议,并提出上诉,这同样引发了巨大关注。

这些现象说明,艺术品市场中的真伪争议并非个例。艺术创作本身就带有独特性和主观性,而作品的流通和收藏,又往往跨越时间、地点和不同渠道,因此难免会出现鉴定上的分歧。

艺术市场要走向成熟,也需要补上这块短板。比如建立起公正、科学、公开的鉴定与备案机制,对作品的流转路径、签名方式、创作背景形成可核查的档案,让真伪有据、责任可追。只有当作品的各个环节都有迹可循,买卖双方才会更有安全感,市场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

而对艺术界而言,每一次真伪争议也是一次提醒:各方都应当回归事实本身,在公开、公正的程序下,以开放、理性的态度应对,让问题回到专业判断与事实依据之上,让理性取代情绪,以事实澄清疑虑。唯有如此,才能让公众重新建立对艺术市场的信任,也让货真价实的艺术创作被看见、被尊重。

撰稿 / 柳早(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article_adlist–>

            <!-- 非定向300*250按钮    17/09  wenjing  begin -->
            <!-- 非定向300*250按钮  end -->
        </div>



Source link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紫竹林-程序员中文网 » “陈丹青早期作品”是真是假,不能靠双方自说自话 |新京报快评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关于我们 免责申明 意见反馈 隐私政策
程序员中文网:公益在线网站,帮助学习者快速成长!
关注微信 技术交流
推荐文章
每天精选资源文章推送
推荐文章
随时随地碎片化学习
推荐文章
发现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