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刘晓春:支持初创企业,贷款逻辑要“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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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春表示,金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十五五”期间需强化科创与绿色转型金融赋能,创新服务模式应对新产业挑战,同时聚焦房地产风险化解,助力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

文| 唐郡

编辑 张威

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十五五”规划建议),为中国接下来五年的发展全方位擘画蓝图。

“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十五五”时期中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仍面临着“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等情况。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社会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新动能。

中国如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金融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在2025外滩年会现场,《财经》就上述问题专访了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他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拥有30多年银行从业经验,曾担任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浙商银行副董事长、行长等职,是兼具境内外业务实操与管理经验的银行家。2019年以来,刘晓春加盟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专注学术研究,对金融科技、数字货币等领域具有独到见解。

“我们一直讲如何在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之间做好平衡,但监管不可能走到实践前面,我们很难预知科技创新之后的经济如何发展,也很难预测尚未发生的风险。”刘晓春认为,“十五五”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总结过去的经验。

在刘晓春看来,过去十年,中国科技取得了全面的爆发性的进步,极大推动了新质生产力发展,而这很大程度来源于基金、投行等金融业的发展和创新。同时,这一阶段也出现了一些风险。

展望“十五五”,刘晓春认为,金融需要协助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特别是努力推动房地产风险出清,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所谓的风险化解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肯定有人要承受损失;二是房地产不能回到原来的发展轨道;三是房地产市场好与不好将出现区域分化,不会再出现全国发展步调一致的情况。”刘晓春强调。

与此同时,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十五五”规划落地。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刘晓春表示,过去一段时期,中国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背后离不开金融领域的支持和创新,“十五五”时期,金融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方面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十五五’规划建议对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多新的构想,面对新产业、新情况,金融的很多服务模式都需要创新,创新过程可能伴随新的风险,但我们必须去思考,必须往前走。”刘晓春说。

房地产风险化解要有人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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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具体到上述三大重点领域风险,从金融角度来看有何对策?

刘晓春:首先需要明确,这是三个不同性质的风险,风险化解的原则和方式也要有所区别。

地方债是在中国整个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能与可支配资金发生错位形成的风险。但是,地方政府还要为当地提供正常的公共服务,同时,尽管存在一些无效投资,但地方融资平台的资产质量总体不错。

在此背景下,因为债务问题让资产缩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因此,应该想办法妥善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方面,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防止道德风险;另一方面,通过金融手段盘活资产,化解风险。未来要逐步调整地方政府职能。

中小金融机构,通常指中小银行。银行是商业机构,但因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小银行也是公共机构,甚至可以说是社会经济运转的基础设施。一家银行倒闭对当地社会经济会有很大影响,即便是银行业高度市场化的美国也不会放任银行倒闭。以硅谷银行为例,当这家纯粹的私人银行面临破产清算,美国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其进行妥善处理。此外,国内大多数中小银行主要资本属于国有资本,任其倒闭也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因此,如果中小银行总体经营情况尚可,只是出现了经营亏损或者不良资产,更好的处置方式是通过注资、并购等方式来化解风险,以免影响当地整体社会经济运行。

房地产也是一个特殊行业。一方面,它几乎对我们每个人的资产都有影响,因为我们是房产持有者;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负债规模庞大,与银行资产质量息息相关,有些房企还发行了很多债券,对金融市场也有影响。房地产风险与地方债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一起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也是因为三者都与金融有关。

不同之处在于,房地产行业更加市场化,不能与地方债、中小金融机构的情况类比。在房地产风险化解过程中,更强调在法治化、市场化的前提下平衡相关各方利益。所以,应该是用合适的方式化解房地产风险,实现房企、银行、建筑商、个人等相关方损失最小化。

《财经》:房地产风险化解仍在进行当中,各方对此也提出了很多建议,您认为“十五五”期间要如何化解房地产风险?

刘晓春:首先要讲清楚,不存在一个让所有人都不损失的化解方案,必然有人损失,必然有人应该承担责任。

其次,必须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以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为例,前些年部分区域房地产存在过度开发,这些区域的房产没有价值,就不应该收储;而在具有收储价值的区域,收储价格应该与市场化的租金价格相关联,不能让其成为变相补贴房企的工具。

最后,不应该让购房者花冤枉钱,这主要是就烂尾楼问题而言。房子买贵了,是个人投资决策问题,风险自担;但买了房子没拿到,让购房者吃亏是没有道理的。

《财经》:烂尾楼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你对相关风险的化解有何建议?

刘晓春:我两年前就写文章建议,第一步要改变目前的预售房制度。

很多观点认为内地学习了香港的预售房制度。实际上,香港购房者买预售房时只需支付少量定金用于锁定房源,相当于买了个期权。并且,购房定金不会直接交给开发商,而是存在律师事务所账上,只有购房者违约或者交房时,定金才会支付给开发商。这种制度下,在拿到房子之前,购房者不会有任何损失。

在内地现行的预售房制度下,购房者买房时需要交首付,办理按揭贷款,相当于提前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房款,烂尾楼的风险由此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对银行来讲,房子还未真正建成已经发放了贷款,抵押物也存在落空的风险。

如果不是这样一种预售方式,烂尾楼就是房企自身的事情,跟一般老百姓没有关系。因此,我们首先应该改革预售房制度,避免发生新的烂尾楼风险。

第二步,要理顺存量烂尾楼问题。

我个人建议,应该推动银行给房企单独发放一笔贷款,用于向购房者退款,购房者拿到退款后偿还个人按揭贷款。这样一来,银行持有的债权从零散的个人集中到房企身上。对银行来说,不良资产余额不变,风险没有显著增加;对买了烂尾楼的老百姓来说,至少不用再背负房贷;从社会安定角度来看,此举将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最后,房企用市场化的价格处置烂尾楼,化解相关风险。

这一过程中,银行和房企可能都要吃点亏,但这是风险化解过程中必须做的平衡,谁都不吃亏是不可能的,银行和房地产商需要为其自身市场决策承担风险。

《财经》:“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接下来,中国房地产行业要如何发展?

刘晓春:下一步,我认为应该调整房地产和土地制度,将房地产发展重心转向城市更新。

以上海为例,市区存在大量20世纪70年代-90年代建造的“老破小”房子,当时建造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住房困难,追求建造速度而忽视了居住品质。这类房子应该推动其以市场化方式原地重建,让房地产行业有新的投入方向,同时激活住房需求,推动行业进入正向循环。

这一过程中,需要通过国家政策调整,激励老百姓放弃旧房、购买新房,尤其当前房价比较低迷,更需要政策发力。例如,目前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如果房产持有人提前把房子卖给开发商,能否对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进行补贴,鼓励“老破小”房主购买新房子。

如果房地产业发展重点成功转向城市更新,它依然是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又不会重回此前20年的爆发式增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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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五篇大文章要打破思维定势

《财经》:风险化解以外,“十五五”期间,金融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刘晓春:全球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经济新旧动能仍在转换的过程中。过去两年,新动能建设取得了显著增长,以新质生产力为主力带动经济增长已经看到了曙光,在“十五五”期间必将大放光芒。这就需要金融通过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也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题中之义。

“五篇大文章”也代表了中国未来的发展模式。从金融层面来讲,“五篇大文章”提出的背景是,传统金融在服务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经济等方面存在不足。这不仅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服务方式不足,未来金融还存在许多创新的空间。

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为例,过去一段时期,中国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这与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密不可分。金融领域的创新和支持推动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快促进科技商业化应用,让科学技术走出实验室、研究所。

展望未来,金融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面临很多新情况。一个典型的情形是技术成熟度不同。此前,金融更多是支持成熟技术的应用推广,因此诞生了技术改造贷款、设备贷款等。而现在金融业需要支持研发中的设备、开发中的软件,后者的应用场景、市场空间是未知的。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如何服务科技创新?这是我们接下来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财经》: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银行系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也正在进行探索,AIC能否直接承担起推动科技创新走向市场的重任?

刘晓春:AIC可以承担一部分,但它体量有限。中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资金主要在银行里。AIC无非是银行出资本金去做风险投资,它依然会碰到现在所有风投机构碰到的问题,比如资金投下去后如何获得回报?退出路径是什么?

现在依然有不少观点认为要做风险投资只能发展风投基金。实际上,因为现行规则上存在一些障碍,风投基金吸引的资金体量有限。在此背景下,大企业或者地方政府建立引导基金,但引导基金又存在考核问题。于是,引导基金希望跟被投企业签对赌协议,创业风险本来就高,哪家初创企业愿意对赌?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存在问题的。

面对这些新情况,我们需要重新设计一套真正适合科技金融发展的制度,让风投资金、投行资金,甚至银行信贷资金愿意冒风险。制度不改,风投碰到的问题,对AIC来说依然存在。所以,“五篇大文章”不仅仅是金融部门的作业,是全社会的作业,需要法规、财税、物价、纪检等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支持。

这一过程中,金融需要突破很多定势思维,比如银行贷款能否支持初创企业等。

《财经》:在科技金融发展中,银行贷款如何支持初创企业是很关键的问题,你对此有何建议?

刘晓春:用贷款支持初创企业,需要突破很多思维定势。

众所周知,初创企业失败率较高,假设失败率为80%,对银行来说可能意味着相关贷款不良率高达80%。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为银行科创贷款潜在的超高不良率设计补偿机制,让银行的收益能够覆盖损失,实现商业可持续。

比如,银行向初创企业发放贷款时约定收费权,在企业拿到下一轮融资后,将一定比例的融资款作为贷款服务费支付给银行。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通过向小部分成功融资的初创企业收费,弥补其他企业倒闭产生的贷款损失。由此,银行能构建起与风险投资机构类似的收益补偿机制,但又不会影响初创企业的股权。

现在的问题是,银行只能收利息,放贷款时不能收取额外费用。这需要国家政策层面予以支持,调整相关规则。正如我前面说的,中国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钱主要在银行。如果能够给银行在特定贷款领域开一个口子,会有更大体量的资金投向科创领域,这就是一种创新。

当然,上述模式是我个人看法,目前还没有应用于实践,不一定完全正确。我想强调的是,“十五五”期间,金融就应该在这些方面去做突破,而这些突破不是金融部门自己的事情,而是整个国家政策的事情。

当然,不只是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都需要行业、监管甚至更高层面转变思维方式,不断突破创新。

(作者为《财经》记者)

题图来源 | Pexels

版面编辑 | 张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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