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新快报讯 记者金瑜报道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下称《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2月4日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聚焦应急管理现代化升级,新增“科技赋能”“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强制设置”“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构建”三大核心要求。
平台实现“一网统管”
《条例》第四条新增“加强科技赋能”,推动现代技术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刘永生介绍,广东省已建成覆盖全省的“智慧应急”平台,接入整合44个部门数据资源,数据共享交换总量达7.56TB。平台集聚强降水、台风等数十个精细化条块,“一网统管”信息化大屏历经120次升级,公共服务能力接口调用达9000万次,通过“三态势一趋势”监测实现预警、决策、调度全流程数字化,已实现“系统全整合,一个系统、一个App完成应急管理各项任务”。
目前全省部署3.26万套各类感知设备,其中危化品监测点339个(共2.7万套)、森林防火险监测站1263套、远程林火视频监控3592套。下一步将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警“一张图”,推动高危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升级。
构建省内一小时救援圈
《条例》第十九条首次对基层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作出强制规定,这是此次修订的民生重点。刘永生表示,目前全省已建成25687处避难场所并纳入全国调度系统,有效面积达12665万平方米,可容纳5000万人,其中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分别达17683处、6717处、1287处。
《条例》第三十五条新增“构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据介绍,广东省已统筹建成装备、指挥、基础设施三大体系:采购8架应急救援直升机;建成空地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整合地理、气象等信息;建成12个驻防基地、12个转场基地、112个固定起降点和1.2万余个镇村临时起降点,初步构建适应多灾种全覆盖的航空基础设施体系。下一步将持续增购直升机、完善基础设施,聚焦“快用、多用、好用”目标,打造航空应急救援“拳头”力量,形成省内应急航空一小时救援圈。
此外,《条例》还对跨区域突发事件管辖、加强跨区域重大风险联防联控作出规定。《条例》第六条明确,应当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交流合作,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培训、预警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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