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伟 通讯员 方世平
提及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这座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小城,让人心心念念的是那承载着600年历史的怀宁贡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顶雪贡糕制作技艺”的传承载体,怀宁贡糕不仅是味蕾上的珍馐,更在知识产权领域收获了沉甸甸的认可,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怀宁县响当当的文化与经济“双名片”。
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一批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怀宁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怀宁贡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因涉及非遗传承与地理标志保护,且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百年贡糕年产值近亿元
怀宁贡糕至今已有600余年历史,主要原料采用本地出产的优质糯米,佐以精细白糖、麻油、橘饼、核桃仁、红绿丝,经过精炒、细磨、润潮、清蒸、切片等20多道工序精制而成。每一块贡糕要切上360刀,这样切出的贡糕薄如纸、捻如牌、白如雪、燃如烛,深受大众喜爱。
进入现代社会,怀宁贡糕迎来了产业化发展的新机遇。为了更好地传承非遗技艺、规范行业发展,怀宁县成立了贡糕贡面协会,吸纳全县50余家贡糕生产企业成为会员单位,建立起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成品销售的全链条行业标准。在协会的引领下,怀宁贡糕摆脱了“小散弱”的作坊式生产模式,逐步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
如今,怀宁贡糕的年产量已攀升至3000吨左右,产值近亿元,产品不仅覆盖安徽省内各地市,更销往江苏、浙江、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和兼具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的“金名片”。
区域协同打赢品牌保护战
怀宁贡糕产业蓬勃发展、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侵权行为也悄然出现。
2023年12月20日,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一则举报线索,称有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标注怀宁贡糕标识的糕点,且产品质量与正宗怀宁贡糕相差甚远,严重损害了品牌声誉。这一举报立即引起了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
为了确保执法行动精准高效,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成立专项执法小组,对举报线索进行深入核查。通过前期摸排走访,执法人员发现涉案当事人为怀宁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但其生产地点并非在怀宁县境内,而是委托宿松县某公司进行代工生产。考虑到案件涉及跨区域生产,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与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协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双方的密切配合下,执法人员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检查方案,对宿松县某公司的生产车间展开了突击检查。
现场的情况让执法人员深感震惊: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内,工人们正在紧张地进行糕点生产作业,生产线上堆放着大量已包装完毕的糕点,外包装上清晰地印着怀宁贡糕四个大字。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产品及包装材料进行了清点,发现标识为怀宁贡糕的成品糕点达245箱,更有用于后续生产的大包装箱740个、中型包装盒2.38万个、小型包装盒33.6万个。仔细核查这些包装标签后,执法人员发现其上不仅标注了“怀宁贡糕”标识,还伪造了完整的生产信息,企图以假乱真,迷惑消费者。
经查,当事人陈某未经怀宁贡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含有怀宁贡糕标识的糕点,陈某使用怀宁贡糕等标识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累计达45万元。最终,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达到追诉标准,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将该案移送怀宁县公安局查处。陈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
全面推进行刑双向衔接
“这起案件的查处,是行刑衔接机制在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次生动实践,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自案发以来,就受到了怀宁县委、县政府、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及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发力,全面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无缝、有效”对接,让侵权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依法惩处。
这种多部门协同作战的模式,为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执法的专业优势,快速核查线索、固定证据,准确界定侵权行为;公安部门凭借刑事侦查的强制力,深入查清侵权链条,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部门则通过审查起诉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了案件办理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了打击侵权行为的合力。
案件办结后,怀宁县贡糕贡面协会特意将一面锦旗送到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此表达对执法部门的衷心感谢。怀宁县贡糕贡面协会负责人激动地说:“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跨区域执法,不仅帮我们成功维权,更有力地维护了‘怀宁贡糕’的品牌声誉,让我们的非遗技艺得以在健康的市场环境中传承保护,不被劣质假冒产品破坏。”
对于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而言,这起案件更是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普法课。安庆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技术调查官卢松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食品生产企业而言,需要合法使用怀宁贡糕地理标志,需是怀宁贡糕产地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且生产的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和原料都要符合怀宁贡糕地理标志质量要求,同时还需要取得怀宁贡糕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要与商标权利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一些市场经营主体没有意识到有些为广大公众熟知的产品名称是地理标志品牌,受国家法律保护,故随意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该案的查处,一方面对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需注意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快速协同保护地理标志品牌,维护非遗技艺守正创新,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当非遗技艺插上知识产权保护的“翅膀”,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保护合力,怀宁贡糕必将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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