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等多个省区对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4月22日发布《关于河北省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5〕22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增量名额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2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审定等程序,现将河北省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4月24日发布《关于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吉林省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4月24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2026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名单的公示》。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增量名额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2号)要求,现将2026年自治区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4月24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山西省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文件精神及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山西省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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