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谁来种地”问题 四川为家庭农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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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淡忠奎    每经编辑|刘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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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align="center">7月28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开幕会,《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不分章节、共30条内容。其中明确提出,支持长期稳定务农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员、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创办家庭农场。</p>

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394.1万家,四川省家庭农场27.7万家,居全国第2位,仅次于山东。

今年初,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与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家庭农场立法专题调研发现,许多地方留乡务农的大都是妇女和五六十岁的老人,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务农、不会种地,今后“谁来种地”问题将日益突出。大国小农既是我们的国情,也是四川的农情,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进而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才能建强农业经营体系的根基。

不过,客观而言,四川要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基础性作用,还面临着几方面制约。首先就是家庭农场发展数量不足。一个村民小组培育一个家庭农场,是基于农村空心化、农业老龄化背景下,四川破解“谁来种地”的实践创新,但目前,仍有超6万个村民小组未成立家庭农场,且多在88个脱贫地区,任务十分艰巨。

其次是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不高。目前,四川仍有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总收入不足10万元,拥有注册商标的不足3%,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不足10%,其经营者整体呈现出老龄化程度高、文化程度低的现象。

最后是发展区域不平衡。2023年,除甘孜、阿坝外,四川19个市(州)的县均家庭农场数为1703家,其中最多的射洪市(5714家)与最低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相差37.84倍;全省家庭农场场均收入为28.07万元,最高的德阳市(45万元)与最低的凉山州相差2.81倍。

这也是四川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条例草案》从明确家庭农场概念内涵和重要作用、健全工作管理服务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明确权益保护与责任等四大维度提供支持,精准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地块分散细碎、设施用地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其中包括,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农业农村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支持长期稳定务农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员、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创办家庭农场。

同时,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各类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加强青年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养和创业支持。家庭农场可以通过租赁(转包)、股份或者其他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价款、方式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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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tyle="color:#6d6d6d; font-size:small;">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773002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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