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助推网络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网络文化产业已逐渐成为促进文化繁荣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关键力量,但产业自身的快速迭代和数字化特性使其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面临诸多挑战。网络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集中在创意、数据等无形资产上,这类资产的非实体性、易复制性让侵权行为的实施门槛较低,使其成为侵权行为的重灾区,进而衍生出行业竞争生态不良、产品质量精品化不足、内容同质化严重等问题,亟需从法治保障、业态规范、技术赋能和人才支撑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有效激发创新活力、优化市场生态、提升内容品质,为实现网络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保护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为了打击侵权,更是通过构建一个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律环境,激活网络文化产业内在的创新动力。其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在市场端,以知识产权保护重塑市场竞争规则,驱动竞争模式从“价格战”转向“创新战”。在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环境下,优质原创内容易被复制和模仿,抄袭比原创更“划算”,企业难以通过产品本身的独特性获得额外收益,行业原创利润微薄、创新投入意愿低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逻辑:知识产权为企业构建了合法的“护城河”,当竞争对手无法通过简单的复制参与竞争时,企业会更有底气和动力进行长期、高风险的创新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将竞争焦点从成本引向创意,由于无法通过抄袭来走捷径,企业就必须在内容创意、用户体验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驱动行业“向上竞争”,实现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攀升”。

  在创作端,以产权竞争倒逼产品多样化、高质量发展。当法律能够确保优秀的原创作品获得应有的市场回报时,创作者获得最基本、最直接的安全感和经济激励,人才和资本会毫不犹豫地涌入创新领域。创作者会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打磨作品,并愿意挑战更复杂、更有深度的题材,提升网络文学作品的整体质量;企业会更倾向于进行全产业链的深度开发和品牌维护,挖掘未被满足的细分市场需求,这将催生科幻、国风动漫、垂直领域知识付费等多元赛道上的网络文化精品。

  在生态端,吸引多元要素集聚,赋能产业根基,带动大学生等群体就业。一方面,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能够增强资本市场信心,投资者更愿意为拥有受保护核心 IP资产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激活知识产权价值离不开专业的中介服务,这将刺激市场对知识产权律师、无形资产评估师等的需求,为法学、商科、管理学毕业生提供高附加值就业路径;IP开发的繁荣衍生出大量对 IP衍生品设计师、元宇宙场景搭建师等新兴职业的需求,为设计、传媒、营销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广阔舞台。

  变“盾”为“矛”提升保护效能

  以知识产权保护助推网络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其核心在于将法律保护从事后救济的“盾”,转变为引领升级、激励创新、塑造生态的“矛”。

  在法律法规层面,应完善立法,强化司法威慑。一是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网络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明确短视频、直播、网络文学、AI生成内容等新兴业态的权利归属,并细化相关平台在内容过滤、侵权通知处置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提高网络侵权盗版的入刑标准和加大量刑力度,通过发布司法解释文件详细列举“情节严重”等具体情形,全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重复侵权行为判处高于其违法所得的赔偿额,提升侵权者的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司法震慑。

  在维权执行层面,应打通维权“快车道”,降低维权门槛。开发全国统一的“网络文化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中心”,整合行政、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资源,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特别是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作者提供普惠、高效的法律服务,具体流程为权利人在平台提交纠纷申请后,系统优先引导至专业调解组织进行线上调解。调解成功后,权利人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失败则转入诉讼流程,实现“调解—诉讼”无缝衔接。联合国内主流区块链存证服务平台,制定并发布统一的电子存证技术规范与司法采信标准,鼓励创作者在作品完成第一时间使用经认证的区块链服务进行存证,其生成的数据可作为法庭上的有效证据,解决创作者取证难、周期长等痛点,让他们能更便捷、更低成本地捍卫自己的创作成果。同时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模块,实现“一处发现、全网协查、联动执法”,大幅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在技术与平台层面,应加强技术赋能,构筑“技术防护网”。一是利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建立一个官方、覆盖全网版权登记与比对的“全国网络文化产品版权数据库”,创作者可自愿上传作品“指纹”(数字摘要),系统自动全网扫描比对,当发现高度疑似侵权内容时,向权利人和平台发送预警。二是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通知—删除”义务和主动审查责任,制定“算法推荐”场景下的版权保护规则,推动平台利用技术手段主动过滤和清除侵权内容。同时,建立网络内容平台版权保护成效的量化评估体系,考核指标包括侵权投诉处理时效、重复侵权用户处理率等,并将评级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使其与平台享受的政策优惠、政府采购资格等挂钩。

  在人才与生态层面,应培育健康创作土壤,将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转化为就业机会。一是深化产学研协同,鼓励高校和头部数字文化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或联合实验室,将知识产权法律、商业运营和数字技术等相关内容深度融合课程体系中,并通过实际训练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二是创造网络文化产业知识产权领域新兴职业岗位,强制要求或鼓励用户生成内容(UGC)类平台、游戏公司、动漫工作室等设立“IP合规审核员”专职岗位,主要负责审核平台内容是否存在侵权风险,为法学、文学、传媒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鼓励企业招聘专职设计师,围绕核心 IP开发手办、服装、联名周边等产品,为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三是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基于 IP的创新创业,由政府或行业协会牵头设立“大学生 IP创业担保基金”,为大学生初创的 IP创作团队提供一定额度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维权费用担保或补贴等支持 胡继亮 余巧丽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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