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美术史如何书写,或者怎样的作品才能被美术史所记录的话题始终充斥学界。窃以为,一部美术史,本质是艺术风格、创作技法、研究方法与思想观念不断革新与沉淀的历史。
绘画风格是作品进入美术史的核心标识,贡布里希在《艺术的故事》中提出“风格是时代精神与艺术家个性的视觉凝练”理论。他认为,艺术风格并非凭空产生,而是“艺术家在特定文化语境中,对既有范式的继承与突破”。从个人风格维度看,梵高扭曲的笔触与浓烈的色彩,与印象派“捕捉瞬间光影”的风格准则有着明显区别,也突破了现实主义“客观摹写现实”的习惯,其极具张力的视觉语言,正是贡布里希所言“个性风格对传统风格的创造性反叛”。
真正能被美术史铭记的风格,必然是个人表达与时代精神的双重载体。当后世研究者依据风格学理论对艺术史进行梳理时,这类作品便会成为某个时代、某个流派的标志性符号,其风格的辨识度与代表性,直接决定了它在美术史坐标系中的位置。
其次,技法既是绘画的物质基础,也是艺术语言创新的重要支点,克莱夫·贝尔提出,艺术的本质是“有意味的形式”,而技法正是构建“有意味的形式”的核心手段,技法的创新并非炫技,而是为了更精准地传递“意味”。从传统技法的创造性转化来看,伦勃朗通过特别光线效果(后被誉为“伦勃朗光”)塑造人物精神深度,正是将技法转化为“有意味的形式”的典范;沃尔夫林在《艺术史的基本概念》中认为,“明暗造型是文艺复兴向巴洛克转型的关键技法语言”。
技法的价值,在于它让绘画的“形式”与“意味”达成高度统一。当新技法能够拓展绘画的表现边界,让艺术表达的“意味”更具深度与独特性时,它才具备被美术史书写的资格。
同理,创作方法则是连接绘画实践与理论体系的桥梁,包括艺术家的创作方法与后世的研究方法。潘诺夫斯基在《图像学研究》中提出,艺术作品的解读需经历“前图像志描述—图像志分析—图像学阐释”三个阶段,而这一研究路径的建立,依赖于作品本身具备系统性的创作逻辑。从创作方法来看,达芬奇解剖学、透视学研究构建写实绘画的科学体系,正是潘诺夫斯基所言“作品的创作逻辑决定了其研究价值”的体现;从研究方法来看,杜尚的现成品创作方法,成为图像学研究从“风格分析”转向“观念解读”的关键案例。
因而,能进入美术史的作品,其创作方法必然具备可被理论化、系统化的特质,而其研究方法则需为美术史的学科发展提供新的视角与路径。
现代艺术之后,观念成了作品的灵魂,也是决定作品能否超越时代的关键,阿瑟·丹托在《艺术的终结》中提出,现代艺术的本质是“观念的博弈”,一件作品能否成为艺术,取决于它是否被“艺术界”(艺术家、批评家、策展人等组成的共同体)赋予观念价值。古典绘画的观念核心是“模仿现实”或“塑造视觉需要”,而现代绘画的变革,本质是观念的变革。杜尚的现成品艺术,彻底消解了“绘画必须是手工创作”的固有观念,丹托认为,这件作品的价值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它“迫使艺术界重新定义艺术的边界”,这种观念的突破,直接推动了当代艺术的观念转向。
因此,风格的辨识度、技法的突破性、方法的系统性、观念的颠覆性,共同构成了作品进入美术史的核心要素。
■资深媒体人 梁志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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